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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情感修复期 离婚冷静期制度在立法上的不足与解决建议

2021-06-03 16:17:16恋爱课程人已围观

简介民法典的情感修复期 离婚冷静期制度在立法上的不足与解决建议一、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及设立基础(一)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二)离婚冷静期制度设立的法理基础二、离婚冷静期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的不足《民法典》即将颁布实施,“离婚冷静期”对协议离婚的影响[N].《民法典(草案)》视角下离婚冷静期制度探析[J].对构建我国离婚登记中冷静期制度的思考[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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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情感修复期 离婚冷静期制度在立法上的不足与解决建议

摘要:离婚冷静期是我国民法典正式确立的一项新制度,旨在减少生活中冲动、仓促离婚的现象,为离婚的男女设置30天的冷静期。已同意通过立法离婚。 ,从而降低了我国逐年上升的离婚率。但也难免存在适用范围不区分、申请期限不灵活、例外规定不规范、配套体系不完善等不足。为使冷静期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建议在明确适用范围仅限于危机婚姻、实行灵活申请期限、增加例外规定、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等方面进行改进。帮助实施它们的系统。

关键词: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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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及其基础

(一)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

离婚冷静期主要是指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情况。法律规定,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婚姻关系双方可以慎重考虑,慎重考虑是撤回离婚申请还是坚持解除婚姻关系。其成立的初衷是通过立法,强制规定有离婚想法的夫妻有一段时间冷静下来,让他们能够更加理性地思考是否离婚,离婚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是否离婚。是合适的。处理好夫妻共同财产、子女、老人赡养等问题,避免冲动离婚,降低我国离婚率。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民法典不仅体现了我们几代中国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体现。 [1] 尤其是婚姻家庭部分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从最初的制定就广泛听取了各界人士的建议和意见。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热点问题和实际情况民法典的情感修复期,取精去渣,新增了多项规定,离婚冷静期是《婚姻法》的亮点和创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版》之一。主要内容是,到民政局协商离婚的,法律统一规定了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如果任何一方悔改,法律允许撤回离婚申请。期限届满后,婚姻关系不自动解除,需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婚姻冷静期的适用对象是有限制的。 30 天的冷静期只能在配偶双方申请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适用。婚姻关系通过诉讼解除的,不属于本制度的调整范围。另外,民法典正式实施后,解除关系破裂的婚姻关系,双方必须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30日内不得撤回申请。天,最后 30 天期限到期。后来,他亲自申请了离婚证。一旦任何一方在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或在冷静期届满后未亲自申请离婚证,即表示离婚被撤回。如果想协议离婚,需要反复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进入30天的离婚冷静期。 [2]

(二)离婚冷静期制度建立的法律依据

我国的婚姻法保障公民有结婚和离婚的双重自由。但自由并不意味着为所欲为,回到离婚自由的层面并不意味着在婚姻关系中的鲁莽行为和个人放纵。 [3] 纵观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在立法上放弃对离婚的监督管理。 [4]

婚姻冷静期并不新鲜。为了降低社会离婚率,许多国家在离婚程序中设置了冷静期作为门槛。例如,韩国和英国的“离婚冷静期”和“离婚考虑期”,以及德国、瑞士、意大利等国都将分居规定为离婚的先决条件。 [5] 我国早在2008年,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邵尚华提出的《建立婚姻咨询制度》的提案中,就提到了离婚冷静期。到2016年,随着家庭审判方式改革和全国试点工作的积极开展,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试点法院“在审理具体离婚案件时,要“诊断婚姻状况,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 ,积极化解婚姻危机,正确处理保障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的关系”。随着2019年12月《民法典(草案)》的公布和《民法典》的正式投票通过” 2020年5月28日,婚姻冷静期制度正式确立。

(三)离婚冷静期制度建立的实践依据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女性独立意识的增强,离婚已不再是秘密话题。尤其是上一代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社会中男女独生的家庭比例较高。这直接导致了在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的自我意识都比较强,妥协意识也比较差,离婚不断发生,因为冲动的争吵,没有人愿意妥协。根据我国民政部门公布的数据,2010年至2018年,我国离婚率从2.0‰上升到3.2‰,其中两个非常明显的特征是协议离婚所有表格的帐户。离婚比例上升,离婚当事人结婚年龄缩短,选择结婚不到5年离婚的人已经不在少数。 [6] 维持家庭关系稳定的“家庭和睦”、“百年和睦”等传统婚姻观念不断受到社会的冲击。这也符合美国社会学家安德鲁·切林提出的现代婚姻去制度化趋势,即人们越来越多地从婚姻中寻求情感陪伴和独立发展空间,而不是长期受到限制。某种家庭角色。这种观念上的转变表明,个人在婚姻中更注重婚姻的满意度而非婚姻的稳定性,这也是近十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上升的重要原因。这不仅会对家庭的和谐稳定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也会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负面影响。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如何通过法律降低社会离婚率,维护家庭关系和社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也成为立法者必须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离婚冷静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出的。其目的是通过立法强制规定一个缓冲期民法典的情感修复期,并在缓冲期内,让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冷静思考自己的婚姻是否处于危机状态,可以挽救的就是死亡状态。是不可逆的,从而减少冲动离婚、仓促离婚,降低我国离婚率。虽然离婚冷静期对未来的影响尚不得而知,但国家已经通过法律向社会传达了以维持家庭稳定为主流的婚姻价值观。 [7]

二、离婚冷静期制度的立法缺陷

(一)不区分适用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协议离婚必须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仅在冷静期内,双方均未撤回离婚申请,并应在30天期限届满后及时申请离婚证。只有这样,婚姻关系才能顺利解除。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离婚冷静期排除了离婚诉讼的适用,是合理的,值得肯定。诉讼离婚本身过程的复杂性和漫长,以及调解制度的充分参与,足以让当事人冷静地思考是否真的要解除婚姻关系。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离婚冷静期的出发点是让有离婚念头的男女理性思考,避免冲动离婚和仓促离婚,降低一直在上升的离婚率。我国年复一年,并没有具体区分婚姻的危机或死亡。情况是一刀切地适用于协议离婚,太武断了。毕竟,生活中并不是所有协议离婚的婚姻状况都能恢复。在适用离婚冷静期时,应区分危机婚姻和死亡婚姻。如果双方的婚姻状况是无法挽回的死亡婚姻,即使适用离婚冷静期,也达不到挽救婚姻的目的。反而会延长彼此痛苦的时间。

(二)适用期不灵活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期限问题,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一个月的时间比较合适,二是三个月可以更好地达到让男女双方都冷静思考的目的,从而降低离婚率。 民法典第1077条采用了第一种观点,但采用了更为规范和精确的表述,即30天作为离婚冷静期。这有效地避免了司法实践中因期限不明确而引起的争议,但将30天作为离婚冷静期真的合适吗?可想而知,婚龄较短者的冲动离婚和仓促离婚的概率远高于婚龄较长的老年夫妇和妻子;而对于还没有生育孩子的家庭,会出现冲动离婚和仓促离婚。概率也远高于有孩子的家庭。因此,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同样适用于婚龄较短的人群、婚龄较长的老夫老妻,以及无子女家庭和有子女家庭。申请30天离婚冷静期似乎有点不对。

(三)缺乏例外规定

《民法典》第 1077 条没有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不适用离婚冷静期。法律是合乎逻辑的,法律条文是相互关联而不是相互孤立的。纵观我国的诸多法律规定,我们会发现,增加例外作为不适用于某一条款的规定,是我国立法的一大特色,也是化解法律纠纷的一大法宝。以离婚为例。一般情况下,配偶一方均可申请解除婚姻关系。但是,为了保护女性配偶的合法权益,法律强制规定男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和终止妊娠六个月内不得向配偶申请离婚。但是,法律无法确定符合上述条件的女性配偶是否在婚姻关系中存在重大过错。为保障男方配偶在女方配偶有重大过错时提出离婚的权利,法律作了例外规定。在法律规定中加入但书,不仅可以增加司法实践中法律的灵活性,而且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统一司法行为。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规定都适合纳入但书的规定,必须结合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过在离婚协议中平息双方的冲动情绪,让他们理性思考,从而减少草率离婚的发生,进而降低我们社会的离婚率。这就是设立婚姻冷静期制度的初衷。但不可辩驳的事实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协议都是一时冲动、仓促提出的,包括很多因关系破裂而无法挽回的死亡婚姻,过早离婚可能对婚姻关系造成损害。一方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婚姻。对于上述两种情况下的婚姻状况,适用离婚冷静期不仅不能阻止离婚,甚至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因此,在民法典第1077条的规定中增加相应的但书是必要且合理的。

(四)配套体系不够完善

虽然民法典从立法中规定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但希望这能减少生活中的冲动离婚和仓促离婚,从而达到降低社会离婚率的目的。但婚姻问题不能单靠时间的流逝来解决。在实施离婚冷静期的同时,需要相应的配套制度进行引导和帮助。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专门的婚姻指导机构,也缺乏中立、专业的第三方在离婚冷静期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实况调查、放心和调解。这也使得离婚冷静期能够起到降低社会离婚率的作用大大降低。

三、 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建议

(一)显然适用于危机婚姻

如前所述,并非所有婚姻都能通过离婚冷静期避免离婚。因此,在离婚冷静期的适用上,应根据婚姻状况的不同,将其分为挽救危机婚姻和无法挽回的死亡婚姻。对于危机婚姻,应适用离婚冷静期,让男女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是否解除婚姻关系,明确离婚的相关法律后果。对于死亡婚姻,应当补充例外,即不再适用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仍处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

(二)实行弹性申请期

《民法典》第1077条没有区分具体的婚姻状况,统一适用30天的婚姻冷静期,这对于高龄夫妇和有孩子的家庭来说是不合理的。通常,在这两种情况下提出的离婚申请往往是经过慎重考虑后提出的。他们是在对两党长期共同生活不满的情况下达成的共识,不太可能一时冲动。即使对他们适用30天的离婚冷静期,也不会改变他们结束婚姻的初衷。为更好地将离婚冷静期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有效降低我国离婚率,建议根据婚姻长短和婚姻状况不同,实行灵活的离婚冷静期。有没有孩子。 [8] 对结婚5年以下或从未生育过的年轻家庭,因冲动离婚、仓促离婚的可能性大,实行30天的离婚冷静期。对于结婚5年以上有孩子的家庭,离婚的决定往往是经过慎重考虑后作出的,不应适用婚姻冷静期或适当缩短冷静期。 30 天的基础。

(三)添加了例外规则

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关系破裂无法挽回的死亡婚姻,以及过早离婚可能对婚姻中一方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婚姻。在具体的法律规定上,除上述明确的离婚冷静期外,适用范围仅限于危机婚姻。同时,还应增加不适用的例外情况,以利于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司法实践的顺利进行。结合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九条的相关内容,建议在第一百零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条规定:“但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一)夫妻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二)夫妻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虐待或遗弃的;(三)夫妻赌博或吸毒;(@k11) @夫妻感情不和分居2年;(五)配偶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病,严重威胁对方和孩子的健康;(六)夫妻隐瞒或转移共同财产;(七)其他法律认为不应适用离婚冷静期。[9]

(四)建立完善相关配套体系,助力实施

为了更好地实现降低婚姻冷静期社会离婚率的立法初衷,我国也应在法律层面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协助其实施。例如,成立专门的婚姻辅导机构,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团队的专业学习和推广,邀请心理辅导员或自行培训,评估夫妻关系是否可以修复,如何修复。从专业的角度,从源头上解决婚姻关系中的矛盾和冲突。只有这样,离婚冷静期的实施效果才能达到预期。

参考资料

[1]周晓燕。 “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J].大庆社会科学,2020(04):97-100.

[2]冉如勇。 《民法典》即将颁布,“离婚冷静期”对协商离婚的影响[N].黔西南日报,2020-06-06(003).

[3]吕乔.从《民法典(草案)》看离婚冷静期制度[J]. 2020年法制博览会(16):200-201.

[4]李和贤,刘志强。完善家庭审判的三大关键制度[J].人民正义,2016(34):20-24+33.

[5] 张丽。离婚冷静期的冷静思考[N].检察日报 2020-01-22 (007):1-2.

[6]吴小英。 “离婚冷静期”争议背后的几个学术焦点[J].妇女研究文集,2020(04):99.

[7]党日红,李明顺。 《民法典·婚姻家庭版》的变化要点及其价值导向[J].妇女研究文集,2020(04):88-91.

[8]迪丽达·乌斯曼江。我国离婚登记冷静期制度构建的思考[J].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9(05):32-35.

[9] 季旭。暂缓执行离婚诉讼中的“新情况、新原因”[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典的情感修复期,2018.

Tags:民法典的情感修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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